农村宅基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农村土地制度,它是指以宅基地为单位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利用和保护,规定宅基地只能用于住宅建设和生产生活需要,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以及用于非农业经营等。
在农村宅基地的分配过程中,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宅基地分为两种,即封建私有制的宅基地和集体所有制的宅基地。其中集体所有制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是集体成员的共有资产。对于集体所有制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而非个人,集体所有权和个人使用权是分开的。
在实际中,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与家庭继承权紧密联系的。若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的,则集体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根据村民家庭的实际情况,在村民家庭内部分配宅基地,根据家庭人数和实际需求,按照“人均土地”的原则分配。
这时,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被分配的家庭所有。当家庭成员出现继承纠纷时,使用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但集体所有权不会随之改变。
对于私有制的宅基地,由于其属于家庭私有财产,因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属于家庭成员。在家庭成员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人时,需要进行协商或者依法维权,同时也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共有资产,其使用权归属于家庭成员,但集体所有权并不会随之改变;而属于私有制的宅基地则归属于家庭成员的私有财产,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属于家庭成员,但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