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的共识,是法律认可的离婚程序。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书面订立,并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因此,离婚协议签字确认后应当送往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离婚协议的主要作用是规定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没有离婚协议,离婚后夫妻之间可能会产生争执,导致更多的纷争和不必要的损失。此外,民政部门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以便合法记录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为后续的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因此,离婚协议必须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离婚协议等资料,以核实离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民政部门将审核完整有关资料后,给予登记备案,并出具离婚证明。经过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也才能够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必要程序之一,离婚协议后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样才能够真正承认离婚双方之间的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保障离婚后双方的权益,防止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