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小区一般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用于安置被拆迁户的住房,因此物业费这一费用是由政府负担的,而不需要由住户支付。
但是,一些拆迁安置小区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因此在物业管理方面,政府或开发商还是会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这些物业公司需要从政府或开发商处获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来支付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维护管理设施设备的费用以及处理小区的公共事务等。
由于拆迁安置小区的住户都是被拆迁户或者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因此政府或物业公司在制定物业费用时也会充分考虑广大住户的承受能力,力求将物业费用降到最低。在此过程中,政府和物业公司也会通过协商、公示等方式让住户参与议价和监督,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之,拆迁安置小区确实存在物业费用,但这些费用是通过政府或开发商出资支付,并且在制定物业费用时也一定充分考虑住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公正性,不会对住户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