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开具的离婚协议丢失了,对于离婚双方来说,这是非常麻烦和烦恼的事情。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记录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项协议,如果丢失就无法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面对这个问题,双方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尽快联系法院:首先必须立即联系办理离婚的法院,向其证明协议的重要性,并咨询可以再发一份协议的可能性以及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2. 寻找备份:如果协议是在电子形式下达的话,可以尝试向共同家庭的电脑、云端储存、移动设备等寻找数据备份进行恢复;
3. 申请公证:如果协议无法找到,双方可以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进行公证,公证内容必须是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但协议本身遗失;
4. 调解仲裁:如果协议无法找到,双方依然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调解,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重新制订,然后将协议公证,最终得到离婚效力证明书。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丢失,双方应该保持冷静,采取妥善措施去解决问题,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处理。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尽量保留好交易记录、协议备份等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