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规定探望是否可带走需要具体根据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和探望权,离婚协议中会明确规定。如果离婚双方在协商中达成共识,那么在探望时带走子女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要确保对方知情并且同意。
父母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是法律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在离婚协议中,父母可以约定互相探望子女的时间和地点,并且也可以约定是否可以在探望时带走子女。但需要强调的是,带走子女不代表掌握了对其的全部抚养和监护,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抚养和监护的具体安排需要经过法院进行审核。
对于离婚协议中对于探望可否带走子女的规定,建议离婚双方要以子女的权益为重,尊重对方的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子女的利益和权益。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