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为被拆迁群众提供的替代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主要有三种形式,集体所有制、国有产权和商品房产权,下面将一一介绍。
首先是集体所有制。在这种模式下,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而居民只有使用权。这种方式下的拆迁安置房,由于产权不明确,一些老百姓往往不愿意接受。同时,由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难以转移,导致无法变现。
其次是国有产权。在这种模式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家,居民仅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这种模式下的拆迁安置房具有明确的产权,但也因此受到了政策的限制,比如限制住房出租或者销售。
最后是商品房产权。这种模式下的拆迁安置房,在产权上等同于普通商品房,居民既可以享有使用权,也可以买卖、出租、抵押等。这种模式下的拆迁安置房产权明确,一些社区规划较好的房屋市场上也有较高的价格表现。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房产权形式有三种,分别是集体所有制、国有产权和商品房产权。每种产权形式都有其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产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