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宅基地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划定的且具备农业生产、生活所需用地条件的土地。由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必须经过征收后再分配,征收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四川农村宅基地赔偿多少呢?
根据《四川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四川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为:宅基地面积按照原来的基础标准进行赔偿,即临时宅基地15元/平方米,永久宅基地50元/平方米,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加,包括:
1.农村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公路附属面积等用地,按照其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宅基地平均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土地质量较高、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的宅基地,按照其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宅基地平均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补偿。
3.行政区域内不同时期宅基地补偿标准差异,原有宅基地补偿标准低于现行行政区域平均补偿标准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适当补偿。
总的来说,四川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是根据宅基地面积、地理位置、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赔偿金额一般在临时宅基地15元/平方米和永久宅基地50元/平方米之间,但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也会有相应的调整。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