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依法签订的合同,双方在签约时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安置房屋存在严重问题、拆迁后赔偿不足等情况,签订方想要改变合同内容。那么,拆迁安置协议签了可以改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撤销合同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一旦双方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就必须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
但是,如果拆迁后发现安置房屋存在严重问题,例如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居住环境恶劣等情况,签订方可以向拆迁领导提出申诉,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属于当事人原告的主张成立,那么签订方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调整拆迁安置安置方案并修改合同内容。
另外,如果签订方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赔偿款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也可以在拆迁后向上级政府或者拆迁领导提出申诉,要求重新核定赔偿金额。如果重新核定赔偿款达到原告的要求,签订方就可以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修改合同内容。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签了之后,修改合同内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签订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认真评估和选择,避免后悔莫及。如果发生了问题,应使用正确的方式解决,不能随意改变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