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上来认真面对。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930万,那么身处其中的后果不可避免,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来弥补这种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但针对不同的情况,赔偿方式也不同。
首先,如果是在公务之中挪用公款,那么应遵守相关的程序和法律法规,主动认罪、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如有相应的财产或财物可以抵扣,应积极采取赔偿行动。如果谈判达成协议,罪犯可以考虑通过定期付款的方式来弥补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是个人自身的行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弥补损失,例如自我财产出售、向亲戚朋友借钱等。然而,这种方式并不可靠,很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因此,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定期付款的方式,向受侵害者赔付挪用的公款。如果被侵害者已经提起诉讼,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和解申请,与受侵害者达成赔偿协议,以尽快弥补损失。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赔偿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和法律义务,更是罪犯对自己的补救。挪用公款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来弥补这种损失,不仅可以缓解社会对其不良行为的负面印象,而且还可以向社会表达出一种认责和悔过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