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安徽省的宅基地面积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口数、劳动力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确定,但是不得超过900平方米。同时,规定宅基地的建设用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50%的宅基地面积。
关于建设用地的规定,也就是宅基地上除住房之外的建筑用地面积,应根据家庭户口簿上的人口数、需求程度等情况确定,但是这个面积在最大程度上不能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
此外,规定了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超过70年的需要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
在安徽省的农村地区,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条件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虽然面积有一定的限制,但是每个家庭在拥有了宅基地的同时,也可以申请到相应的农用地和林地来进行农业生产和林业经营。不过,在使用农业生产用地和林地时还需要遵守相应规定,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