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在职务上拥有某些资金或财物的个人,将这些资金或财物转移或使用到自己不应享有的地方,从而达到占有、使用或者消费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定罪。
在挪用公款的数量方面,一般会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定罪。挪用公款4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是也涉及到了贪污罪的数额限制。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贪污罪是轻罪,但如果有其他情节加重,仍可以判处较重的罚款、拘役甚至是徒刑。因此,挪用公款400元也有可能会被定罪。
除了数量外,还要考虑具体情节。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性质较轻,例如挪用行为是出于对公司或政府单位的疏忽而导致的,或只是一时冲动,并无恶意,那判刑应该不会太重。但如果行为严重,如属于恶意挪用,那么就不能回避法律的严格惩罚。
总之,挪用公款虽然数量不大,但如果情节较严重,也有可能会被定罪。如果从轻处罚,一般会给予罚款或者轻微的拘留;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很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等刑罚。无论如何,在工作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合理开支,确保公务公开,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