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所达成的协议书,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在离婚时签署了,并且经过相关法律程序的认可,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且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所规定的事项去执行。
如果在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中,法院会考虑双方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判决的基础。因此,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双方和法院都是具有较大的意义的。
在确保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与现实不符合,仍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修改和协商。虽然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双方所面临的情况也是可能发生变化的,因此需要及时修改协议书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前双方必须签署的协议书之一,签订后应当按照协议书所规定的事项进行执行,同时也可以针对现实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最终以判决结果作为最终的执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