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共财物进行非法占有或者非法用途的行为。如果有两个或者以上的人共同实施挪用公款行为,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共犯。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共同实施:挪用公款行为需要至少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如果只有一个人实施,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共犯。
2. 同意或者默许:共犯之间需要存在同意或者默许的关系。也就是说,其中一个人实施挪用公款行为,其他人要么同意,要么对此默许。
3. 具有犯罪主观意图:共犯之间都需要具有犯罪的主观意图。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是有意识地参与到该行为中去。
4. 具有实施挪用公款行为的犯罪行为:共犯之间必须要有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是辅助、协助、实施中间环节等行为。
如果以上四个条件都得到满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共犯。对于挪用公款共犯,国家法律会进行一定的判定和处罚。具体的刑法规定是:挪用公款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挪用公款共犯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同意默许、犯罪主观意图等,才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实施的罪行。对于挪用公款共犯,国家法律会进行一定的判定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