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安置方案,即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法文件,其中包括了被拆迁人获得的安置房、货币补偿等信息。对于拆迁安置方案中的货币补偿,是可以抵税的。但具体的抵税方式会因人而异,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
首先,被拆迁人拿到的货币补偿款要根据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如果被拆迁人的补偿款超过了起征点,就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抵扣一部分税费。如果被拆迁人拥有其他的个人所得税抵扣项,也可以将拆迁补偿款和其他抵扣项合并计算。
其次,对于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其原值可以在一定时限内按照房屋出售的价格,抵扣个人所得税。这个时间是自房屋最终获得产权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拆迁人在这个时间内将房屋出售,可以按照房屋出售价格抵税。具体操作需要根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款和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加起来不超过政策规定的限额,就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缴纳。目前政策规定,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款和房屋价格加起来不超过120万元的,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对于拆迁协议中的货币补偿,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抵扣、免税等方式进行减免。但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尽量缴纳合法的税费,避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