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是产权法律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政府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改造、重建等项目而对原有住房进行拆迁,并按照一定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并提供具备相应条件的房屋安置,这些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被拆迁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拆迁安置房产权确实有备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产权归属必须以登记备案为依据。而在拆迁安置房屋的归属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必须对拆迁安置房产权进行登记和备案。因此,在政府和房地产市场中,拆迁安置房产权也被视为一种合法的物权,其所有权归属应当以登记备案为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拆迁安置房产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方式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登记备案,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其真实有效,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