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中国农民特有的一种土地所有权形式,是对农村居民土地的一种合法保障,其指定身份往往是家庭户,而家庭户的一种情况是户主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涉及宅基地纠纷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户主死亡后,其配偶和子女可以继承原户主的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按照先配偶和子女、再父母亲属、最后其他亲属的顺序。此外,如果宅基地原用户未留有继承人,则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土地管理制度对宅基地进行合理利用或者安排合理使用权制度。也就是说,宅基地在发生户主死亡的情况下,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户主没有留下合法继承人,则该宅基地将由当地政府处理。
其次,农村宅基地是否继承需要进行法律程序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宅基地应当按照继承顺序由合法的继承人继承,不同的是,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过程中需要进行有关资格的认定程序,由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宅基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证明。
总而言之,当农村宅基地户主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合法的继承权限认定并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主没有合法继承人,则宅基地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土地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