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一般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和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应该根据所持有房产的性质、登记义务人等进行界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和处理建议:
1. 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
如果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该按照原则共同分割。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协议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比例或者将房产转让给其中一方,对方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2. 一方先买房,婚后另一方加名字
如果夫妻双方登记在房产证上的时间不同,比如一方在婚前先买房,而婚后另一方加了名字,此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房产持有人为购房者,则可以按照之前的意愿进行处理;如果加名字的一方愿意放弃房产所带来的权益,可以选择签订协议,同意房产归购房者所有,获得合适的经济补偿。
3. 一方父母购买,婚后夫妻一起居住
如果房产是婚姻关系成立前买的,且非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比如由一方父母购买,婚后夫妻一起居住,此时可以根据实际居住年限分割房产权益。
总之,在协议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上,双方应该公平合理地协商,依据法律规定,达成相对满意的协议。如遇法律问题或争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