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通过书面协议转达离婚意愿并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方式。此种方式需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相对简单,以下是具体步骤:
步骤一:准备材料
1.领取《离婚协议书》一份,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
2.双方身份证及一份相片(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
4.购房证明或房产证(原件);
5.结婚拍照或其他证明两人确实生活在一起的材料。
步骤二:登记离婚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本地区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发放离婚证明。
步骤三:办理不动产过户
若两人共有房产,需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在领取离婚证明后,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需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产权分割、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补充保留记录亦须遵守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另外,若两人共有不动产,也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处理方式。
总之,协议离婚虽然手续相对简单,但在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上则需要前期客观谈判,并确定相应证据等,以免后续产生权益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