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后,夫妻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愿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的形式,最后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补充协议的内容需要明确具体,可以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约定。补充协议的签署,也意味着双方在家庭纠纷方面重新达成了协议,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权利,从而避免了再次进入到司法程序的繁琐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协议是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后进行的,如果离婚协议还没有达成,那么就需要另外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在签署离婚协议和补充协议时,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如果发现补充协议内容不合理或者有利于他人,双方可以拒绝签署或者进行修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的规定。如果任意一方违反了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