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签署了三方协议,离婚证书往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不是完整的离婚手续。因此,如果三方协议遗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后的各项权益。
首先,需要联系当初起草协议的律师或公证处,向其申请补发或重新制作三方协议。如果当时没有雇佣专业人士起草协议,也可以自行制作,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其次,如果已经到达协议生效所规定的时间,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书办理各种涉及离婚的事宜,如搬迁、重新交友、重新婚姻等。
然而,三方协议对于离婚后各方的权益分配和子女抚养等议题扮演重要角色。如果没有三方协议,可能出现风险和纠纷,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因此,提醒大家在离婚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尽量签署完整的离婚协议以避免疏漏。如果出现遗失或其他问题,及时向律师咨询并处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