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出现了很多村民购买城市的房产,然后返回农村的宅基地上搭建了豪华别墅,供自己作为休闲度假的场所。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本来不富裕的农村人口的土地资源。因此,在此背景下,“农村宅基地无人住的要拆吗”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个合法的宅基地必须由农村居民自愿申请,必须是为农业生产和居住服务的,不得进行流转、转让、抵押等,且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天然村、工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保护范围内、生态红线内等区域内的宅基地不得进行建设。如果宅基地未经许可,私自建设的话,就会面临拆除的风险。
如果宅基地所有者不居住,并且在两年内没有进行农业生产,那么宅基地可以被收回,但是收回宅基地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才可以完成。即便如此,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住宅是否破损严重、周围居民是否举报等。
对于村民购买城市房产并在宅基地上建造别墅等行为,其本质是违反了农村土地使用规划,因此一旦被发现,就有可能被强制拆除。
总之,农村宅基地无人住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可能会面临拆除的风险。所有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申请,将其转让给有需求的人,并且需要履行宅基地的各种规定,保证其符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