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根据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看子女的年龄。如果子女还很小,那么母亲或父亲可能会有更多的优先权。因为在子女幼年时,母亲能更好地照料他们,而父亲则更能保障子女的经济生活。如果子女已经长大,那么看其意愿和行为,往往可以自己决定抚养权由哪一个亲属行使。
其次,要关注抚养能力。如果离婚后的一方没有抚养能力,那么抚养权将由另一方行使。抚养能力主要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稳定性和抚养能力等。
再次,要看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协议规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另一方必须遵守协议。但如果离婚协议对抚养权没有具体规定,则法院会依照最大利益原则,视具体情况,综合各种因素来作出决定。
总之,离婚后的一方再婚不是抚养权能否获得的关键,关键是以最大利益原则为依据,考虑子女的利益和亲属的抚养能力,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