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与离婚证是不同的两个法律文书,不能互相代表。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经双方签字、盖章等形式达成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而离婚证是司法机构依法发放的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的凭证,它是离婚程序的必要证明,说明了双方婚姻已经解除。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且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与离婚证的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双方私人协议,后者是法律文件。在离婚协议生效前,双方仍然是法定夫妻关系,离婚协议并不能代表离婚证,不能取代离婚证的作用。当双方离婚协议达成并生效后,需要到相关的司法机构办理离婚证,才能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如果需要证明自己已经离婚,必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而不是只凭离婚协议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