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协议并书面表达出来,再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 编写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出一份离婚协议书。在写协议书之前,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前往民政局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制定较为合理的离婚协议,以避免后期的纠纷和麻烦。
2. 申请审查
在书写离婚协议书之后,须在当地民政局申请审查。申请人需填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审查申请表并附上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个人证件和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民政局会给予审查通过并发放《离婚协议书申请审查表》。
3. 签署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审查通过后,双方正式签署离婚协议书,并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等,同时民政局还会要求双方到场进行确认。
4. 申请登记离婚
签署离婚协议书后,须持有《离婚协议书申请审查表》和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再到民政局办理准备登记离婚的手续。在民政局填写表格、验明身份,核对无误之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而登记离婚协议书后,代表双方离婚正式成立。
总之,申请登记离婚协议书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遵循民政局的流程和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客观理性地对待离婚问题,在尊重彼此、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纷争和矛盾的产生,以达到平和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