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互不干涉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协商中達成一致意向,就雙方之間不会有干涉、纏擾、騷擾及妨礙對方的行為做出约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离婚后出现无谓的矛盾和争端,让双方能够更加和平地走出婚姻。
离婚后互不干涉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确立互不干涉的主基调,在这一基础上,双方在生活上及工作上等方面的行为均不得干涉、打扰、骚扰或妨碍对方;
2. 双方在离婚后分割财产后,互相不得进行经济纠纷或其他财产方面的干涉;
3. 双方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等方面应保持联系并相互尊重,但同时不得干涉另一方的抚养、教育和探望等方面,双方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负有共同责任;
4. 双方在离婚后如有需要进行协商解决婚姻问题,可在互相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协商解决,但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状况,也不得阻挠对方重新婚姻;
5. 双方要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如有不遵守协议的情况发生,则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追责。
在草拟协议时,双方需认真,全面审查条款内容,确保协议内容之间互不相冲突。并确立协议的签署日期和签署人、见证人等方面的基础步骤。
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后互不干涉协议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协议书必须写明男女双方签署的时间、履行的时间、地点、签署人、载明约定条款的内容、具体权利义务等方面,最后还需要签署双方的真实姓名和签署行为的真实意图。建议在草拟或修改协议内容时加入法律专业人士出具的意见或附上相应的法律协议。最后一步,需要双方在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时,对离婚协议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予以确认。
总之,离婚后互不干涉协议对于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和子女均有好处,能够建立和平稳定的状况,减少纷争导致的矛盾和争端。因此,为保障自身权益及家庭和睦,草拟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