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包括分割共同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离婚后需要协商的问题。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离婚的必要程序之一。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订,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已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且签署、确认了协议书。因此,在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离婚协议依然是双方达成的合法协议。
其次,即使离婚协议中的一份或多份争议,双方未能解决,这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自动失效。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其他方式解决争端,例如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如果离婚协议中的问题在其他程序中获得解决,那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将得到保持。
最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例如,如果一方未遵守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例如未按时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等,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一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又改变心意,拒绝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执行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如不再通婚捆绑,离婚协议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尤其是其中规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当事人应遵守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存在争议,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