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当地政府为了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老旧区域进行拆除,同时向被拆迁人提供房屋、经济补偿等相关安置措施。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可以买地来作为安置房屋的建设用地,但是是否需要买地的问题与地方政策有关。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拆迁并不需要买地,因为政府已经在市区范围内拥有一定的土地储备。这些土地可以用于安置物业的建设,而且在土地使用方面往往可以获得优惠政策,进而降低安置成本。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开发商来进行安置房屋的建设。。
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要求买地才能进行拆迁安置,主要是为了化解政府的资金压力。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安置成本转嫁到房屋购买者身上,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财政压力。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如果采用买地方式进行安置房屋的建设,可能会对政府和被拆迁人产生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会引发社会的公正性问题。
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要坚持"义利兼顾"的原则,让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人三方面利益协调一致,从而实现拆迁安置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