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来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如果还要在离婚的协议上面不要孩子,那么理性和感性的考虑都要更加充分。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经达成一致,不要孩子,那么说明他们对于生育方面已经做了充分的思考和决策。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再为生育问题而烦恼。不过要注意,不要让该决定成为你们之间的谁的责任。尽可能的让决定变得公正并且合理。
其次,如果其中一方在心理上比较缺乏安全感,想要把孩子留在身边作为一个安慰,那么协商的时候就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细心。可以和对方沟通,多给对方一些安慰和关心,在达成共识和稳定情况下,再做出决定。
最后,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孩子,另一方不想要,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复杂了。这种情况一般需要两个方面的专业领域来提供决策依据。第一方面是法律界面,这其中的专业人士可以为你提供孩子抚养权的法律意见,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第二个方面就是就医领域, 如果一方需要孩子,而另一方不想要促成孕育, 那么需要考虑诊所进行人工授精或是寻求其他的方式。在这个问题上,建议夫妻双方都要尽可能的保持开明的态度,以孩子的利益作为优先考虑。当然, 如果孩子都已经出生,那么就必须全力照顾和支持他们。
总的来说,离婚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不要让孩子问题成为夫妻关系的绊脚石。尽量保持平等的协商,更重要的是,要理性面对,从孩子的福祉出发,做出最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