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通过签署协议书的方式,进行离婚的一种形式。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达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来说,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步,夫妻双方到达民政局或遗嘱律师事务所,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步,民政局人员会询问夫妻双方是否愿意自愿离婚,并要求他们准备一些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第三步,民政局人员询问夫妻双方是否已经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家庭财物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让其填写协议书,签字。
第四步,协议书签署完毕后,双方需等待30天的冷静期确定无法撤销离婚。
第五步,如符合要求,民政局人员会颁发离婚证书,手续就此完成。
在以上的流程中,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否则是不能进行协议离婚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能够达成真正意义的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亲友或律师,但仍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
总之,对于协议离婚来说,夫妻双方必须本人到场,才能进行办理手续。虽然这会增加一定的麻烦与费用,但却可以避免出现冲动、不理智的离婚或其他不合理的协议。同时,也有助于保护夫妻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公正、公开、公平的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