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是宅基地使用者对自己的土地权益的证明,包括了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权属人等信息。房产证的写作要求十分严格和细致,是否写人数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一些地区,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并不写明人数,只注明土地的权属人。这是因为在传统的乡村生活中,宅基地的使用者大多是一家人,所以房产证中只写明了一家人的姓名。但是,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口逐渐流动和土地的转让,一些家庭的成员并不都住在宅基地上,有时候多人共用一个宅基地,这时候就需要在房产证中写明使用人数。
有些地区规定,如果宅基地使用者超过了一定数量,就需要在房产证中写明使用人数。比如在江苏省,宅基地使用者少于或等于5人,房产证中只写明权利人的姓名;如使用人数在6人及以上,应附注使用人数及其姓名,并在权利人一栏注明“多人共有”。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是否写人数取决于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如果只有一家人住在宅基地上,就不需要写人数;如果多人共用一个宅基地,就需要在房产证中写明使用人数。不过,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明人数,使用者都应该合理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土地权益,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土地的转让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