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土地,是农民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组成部分。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可以进行流转、租赁和转让,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如果宅基地过户给他人,一般来说需要进行属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完成过户手续后,过户人就成为了宅基地的合法所有者。这时,原宅基地享有者就不再具有宅基地的享有权利和使用权利,需要将宅基地清空并回收。
宅基地过户后的回收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宅基地承包者或者使用者所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分别归宅基地承包者或者使用者所有。在宅基地依法转让或者被依法征收时,宅基地承包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协议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收回。
因此,宅基地过户后需要回收是法律规定,也是符合宅基地管理的规范和要求的。尤其是对于一些闲置宅基地和违法搭建建筑物的情况,及时回收宅基地对于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