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获取的公款用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10万会犯以下罪名:
一、贪污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骗取、挪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在单位内有便利条件的,是贪污罪,监禁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挪用公款达到10万的数额,已经构成较大数额的犯罪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
此外,我国刑法还规定,本应交由国家管理或使用的公共财物,被个人或者组织挪为己有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该规定来看,10万的数额已经足够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总之,挪用公款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建议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勤勉履职,严格审核公款报销和领取,做到守法用款,防范金钱利益的诱惑,为人民群众谋取福利,守护税款和公共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