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孩子的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男方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男方现居住地)。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女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女方现居住地)。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自愿解除结婚关系,签订下列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甲方和乙方在婚姻期间所购置的共同财产,均分给甲、乙双方;
2.甲方和乙方在婚姻期间所租赁的房屋及家具家电等财产,由甲方继续居住并承担相应的租金及生活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元作为乙方在婚姻期间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离婚协议达成后解除婚姻关系所应承担的分担费用和分割财产等方面的赔偿。
二、债务分担
1.甲方和乙方在婚姻期间所欠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如有共同留下的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2.离婚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年迈、疾病、劳动不能等原因向对方及其血亲及带附带关系的亲属提出赡养要求。
三、访问约定
对于双方没有孩子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般不须约定探视关系。如一方在离婚后获得孩子抚养权,则另一方在无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儿童探视。
四、离婚证办理约定
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领取离婚证,并由乙方承认离婚证的真实性。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包括各自公证及司法机构确认等程序,经过发生法律效力,无其它未尽事宜的。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