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俩经过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决定在感情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书。
1.财产分配:我们双方将在公证处公证财产分配方案,其中包括婚姻期间所共有的财产和由此分得的积蓄、房产、车辆、存款等所有财产。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有10日时间将所有财产划分清除,并双方签字确认。
2.子女抚养:我们有一个4岁的女儿,因此我们将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书签署后,我们将坚持共同分担抚养责任,决定抚养费的支付方法和数额。同时,我们将根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商探讨共同处理孩子的成长问题等。
3.生活方式:我们双方将在这之后各自独立生活,不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和事业,不对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作任何侵犯和干扰,并确保夫妻间的信任和和谐关系。
4.此外,我们双方还将遵守国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生活中尽可能地配合对方,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和生活努力奋斗,并不给予缘由的扰乱或干扰。
最后,我们深刻认识到离婚对家庭的不利影响,并希望能够达成友好协议,使双方能够响应保护家庭基础的呼声,能够在生活上更加和谐美满,这是对于我们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
敬礼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