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将所占理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公款挪作自用或者挪作他用。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任何国家都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它涉及到公共财物的非法占用,损害了国家、人民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应该造成的处罚应当是体现其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有一定的震慑力。
在中国,挪用公款是被列为贪污犯罪的一种,被认为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国家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的情况有两种,轻微情况的可以判决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更加严重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挪用公款涉及到公权力和公共财产,犯罪的性质和危害性较大,所以必须给予刑罚,才能起到有效的惩治和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行为问题,而且是一种价值观问题。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遵守法律的表现,同时也说明了这个人缺乏守正心的高尚品质。这种不道德、不人道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到公共财产的利益,也会影响到国民立场的认同和信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破坏社会公正和道德风尚的行为,其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体刑的量刑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社会性质密切相关。只有将犯罪的相关人员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罚,才能真正达到惩治和警示效果,也才能让整个国家变得更加平稳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