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的,分配给集体成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建造住房、从事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所以不具有抵押的资格。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村范围内流转,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转包给非本村村民,更不得以抵押或担保的方式处置。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农村宅基地不具有抵押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使用权人可以作出其他资产担保,但不得将宅基地作为抵押品。
总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不具有抵押的权利,这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的集体性质,确保土地不受个人所有权分割和私有化的影响。因此,在购买农村宅基地时,需要注意这一点,不要被一些机构的误导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