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争议是指离婚、家庭矛盾等情况下,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法院来作出裁定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依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父母双方提出的抚养权要求进行评估和权衡。
首先,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考虑婚姻关系是否已经终止,以及抚养子女时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如果父母双方有协议,则法院会对该协议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则法院会依据协议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或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需要来判断抚养权的归属。
其次,法院会考虑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将其抚养权判给哪一个父母。法院一般来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那一方对孩子最好的父母。比如,一个父母在经济方面比较富裕,但他或她不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而另一个父母虽然经济条件不如对方,但他或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陪伴和关爱,则法院可能会判给后者。但关爱和经济状况不是绝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身体健康、家庭环境、学习和心理健康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最后,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注重在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权益方面。比如,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法院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特点,判断其所需的生活、学习环境是否能够得到合理保障。同时,法院还会重视双方父母之间的合作,考虑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是否有继续保持亲子关系的可能。
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争议案件时,是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各种因素,作出判决。法院也希望父母双方能够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事项上继续合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并为孩子的成长创造更加美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