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是否需要带着离婚协议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当事人没有子女,离婚协议里没有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则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需要提供。
但如果离婚当事人有子女,离婚协议中存在关于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必须要带上。因为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的约定,是离婚当事人与子女权益相关的内容,需要被法院借助审判程序进行保障和实现。
此外,即使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带上,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提供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书也可能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特别是涉及到财产等方面的约定内容,可以避免在法院审判中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裁判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特别是涉及到子女抚养等关键约定内容的离婚协议,需要加强保护和实现,因此应当第一时间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