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经协商达成共识,并在律师的帮助下,签署了有关离婚的协议书。这种离婚方式比较简单,手续也比较容易,没有争论和诉讼的过程,因此备受很多夫妻的青睐。
那么,协议离婚证明该如何开具呢?首先,离婚双方需先办理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书。接着,根据有关规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公证。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协议离婚书及除夕物品分割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开具相关证明。
然后,在公证完成后,依照自己所在地的规定,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办理协议离婚证明的手续。具体办理过程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协议离婚证明的开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离婚证书、协议离婚书、财产分割协议书、婚姻状况证明等。
在开具协议离婚证明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供相关材料时,应注意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2. 根据当地的规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证明费,支付方式和金额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3.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办理。
总之,协议离婚证明的开具需要提前了解相关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注意证明费用的支付问题。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