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监护权人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变更原因:需要有足够的理由来证明原来的抚养权监护权人无法继续拥有此权利,如原来的监护人有不良嗜好、长期无法提供充足的照顾或失踪等原因。
2.变更证据:需要充分准备证明原监护人的不适当之处,如亲属及周围人的证言、医疗证明、学校、保育园等机构的核实记录等。
3.变更申请:需要向法院申请变更,一般由未成年人的亲属提出,或者由监护机构代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并付上有关证据材料。
4.审理程序:法院将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出决定,如未成年人的意愿和意见、监护人的抚养能力、现有生活状态等。需要进行一系列审理程序,如听证、询问等。
5.解除原监护人权利:如果法院判决不利于原监护人,将会解除他们的权利。同时,新监护人将会被任命,以担当起未成年人生活中的责任。
总之,变更抚养权监护权人是需要准备相应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司法程序来做出决定。它是针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