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并没有规定时间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涉及到挪用公款的行为,不论是何时发生,都可以被视为犯罪。因此,任何时候,只要公职人员利用自己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就构成了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在实际处理挪用公款罪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定罪行的性质和处罚程度。例如,若挪用公款的金额不大、时间短暂,且事后及时补缴、主动认罪,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若挪用公款的金额巨大、时间长久、且有恶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则会被判定为重罪,并受到严厉的惩罚。
综上所述,虽然挪用公款罪没有时间条件,但由于其行为的性质特殊,刑事司法机关在认定罪行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酌情认定。无论何时,挪用公款都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