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无偿转让的。
但是,在实际中,一些乡村居民会私自把自己使用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常常是通过口头协议来实现的。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个人贪心、不顾集体和社会利益,另一方面也部分原因在于政府长期未能有效规范和监管相关的政策。
对于这种现象,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以确保农村宅基地的合法管理和使用。具体措施包括:
1. 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规定宅基地不能无偿转让,并对违规者进行严厉的处罚。
2. 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系统,即刻登记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权属清晰化。
3. 配置专门的管理机构,监管所有宅基地使用情况,依法处理不当行为。
4. 鼓励和支持农村村民自己发展,吸引外来投资,实现村庄现代化。
总之,无偿转让宅基地是违法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利于实现农民财产权保护的目标,还会破坏农村的地域和文化发展。应该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实现村庄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