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离婚案件中属于重要证据,但不是唯一的证据。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抚养责任、经济赡养等方面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经过协商、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夫妻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不得撤回或违约。
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案件的受理和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由于离婚协议所涉及的内容较为详细和全面,可以为法院提供相关的调查和证据,以确定离婚双方的协议是否合法、合理和公平。另一方面,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或人民调解机构的认证,法院可以依法对其生效,促进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然而,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唯一的证据,离婚案件中也会有其他的证据被法院采信。例如,婚姻生活中出现的家庭暴力、第三者介入、财产转移等问题,均需要从各个角度展现证据。此外,法院还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从而判断是否健康、快乐成长。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在离婚案件中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并非唯一。离婚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和复杂,离婚协议书和其他证据资料都需要充分收集,以便更好的保障离婚程序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