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只有抚养费有效是不正确的说法。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方式、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约定。这些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可以成为法律依据。
在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条款,指的是非监护人为了抚养子女而支付给监护人的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由双方自行商定,但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并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不过,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那么这些约定将无效。比如夫妻离婚后达成协议,将孩子的抚养费定为每月100元,显然这远远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需要。这样的协议一旦出现争议,法院就会认为该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因此无效。
因此,离婚协议不仅仅只有抚养费有效,其他条款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离婚协议能够在离婚过程中平等自愿达成协议、有序分割财产、维护子女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有助于避免夫妻离婚后的漫长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