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在法律上通常不会享有子女的抚养权。根据中国家庭法的规定,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只有在某些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父母去世、父母失踪等极端情况下,才会考虑其他亲属作为子女监护人,例如祖父母、姑父母等。但这也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通常需要考虑他们的照顾能力、家庭背景、子女的意愿等多种因素。因此,除非父母无法行使监护职责,一般情况下,大姨不会成为子女的监护人,也不会享有抚养权。
当然,如果父母在子女的生活中打算委托大姨照顾子女,这也可能会在日常生活中考虑到,如暑假期间让子女住在大姨家等。但这并不等同于享有抚养权。在实践中,这种合法授权可能是有效的,但在法律上,大姨是无权代替父母行使监护职责或享有抚养权的。
总之,除非父母无法行使监护职责或其他亲属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否则大姨不会享有子女的抚养权。而如果父母委托大姨照顾子女,这种安排也只是具有非正式性质的事项,需要努力遵守双方达成的协议,但并不是法律上的监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