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孩子高三即已成年,法律上已经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虽然离婚时仍属于未成年人,但在抚养权判定上不再受到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条款限制。
在判定抚养权时,一般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可以考虑让他/她自主选择生活方式,如是否继续在原居住地或搬到另一地方等。如果孩子能够自理,独立生活,那么则可以视情况由孩子自行选择居住地点和生活方式。如果孩子无法独立生活,可以考虑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共同照顾孩子,或者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抚养权。
如果父母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纠纷申请,由法院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会就孩子的安置、抚养方式进行综合考虑,以保证孩子的最佳利益。
总之,在孩子高三离婚时,建议双方父母要本着孩子最佳利益出发,以协商解决问题为前提。如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及时向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便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