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对于一对夫妻来说,离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当一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抚养方式成为了重点讨论的问题。而对于36岁离婚的人而言,该抚养权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根据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处理。无论是离婚双方中的哪一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抚养孩子的权利。因此,36岁离婚的人必然也有权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只需在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抚养权归属即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获得抚养权不仅仅是说有了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日常抚养的权限。还需要有相应的能力和责任,给予孩子完整的父母关爱、生活照顾的保障。如果离婚的双方都不具备抚养资格,则需要寻求其他可靠的亲属或合法的家庭寄养机构协助抚养孩子。尤其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不应该成为离婚的优先考虑问题,而是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
总之,36岁离婚的人同样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这只是一项法律权利,更需要付出实际的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对孩子的保障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