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拆迁安置房合同是有效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双方自愿、平等、合法、公正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村民与政府签订拆迁安置房合同是完全自愿的,因为他们不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同意拆迁,还可以协商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村民的利益。
拆迁安置房合同包含了房屋的产权和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其法律效力与普通的房产销售合同是相同的。如果一位村民在签订合同时质疑其中某些条款,可以向政府提出异议,或者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和审查,从而协商合理的条款及内容,最终签订生效的合同。
总之,拆迁安置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村民签订合同时应保持理性,在合同签订前认真阅读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可行,并由安置方和签订方共同保障合同的执行。当双方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之后,拆迁安置房合同就可以实现真正的合作和共赢,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