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但是,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失去了父母或者其父母无法照顾他们,那么可以考虑寻找法定代理人。这时候,领养便是一种途径。那么,15岁的人是否可以领养孩子,是否有抚养权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独自签署合同、处置财产等行为。而15岁的人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因此理论上来说,是无法独立领养孩子的。
其次,在中国的法律中,领养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领养人要年满30周岁,且比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此外,领养人还需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良好的家庭条件。因此,一位15岁的领养人很难满足这些法定条件。
综上所述,15岁的人不能独立领养孩子。当然,如果一个未成年人有亲属或者其他成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还是可以对孩子做出有效的抚养安排,但这并不涉及到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抚养权的认定。如果想要获得抚养权并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还需寻找更恰当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