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使用其职权之便,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而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去赌博,无疑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败坏了自己的形象,还涉及到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该单位的资金,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惩罚力度是比较严厉的,其罪名定为贪污罪,需受到刑罚的制裁。
而如果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去赌博,其罪过更甚。因为赌博是一种很容易上瘾的行为,一旦陷入其中,人们就会忘乎所以,失去理智。挪用公款去赌博不仅表明了这些公职人员的无视法律、不守纪律的态度,更是对整个社会公信力、公平正义的严重挑战。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去赌博的具体罪名是什么?这要根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及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就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面临较长的刑期。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贪污数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20万元人民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去赌博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应依法严惩,采取有效手段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